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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即将进入实际填报,部评估中心连发排污许可政策解读及实操应用培训

2016-11-24 中国环评网 环评互联网

关于排污许可制解读及相关培训,中国环评网于11月23日发布如下通知:





关于发布排污许可政策解读及实操应用高级培训班培训计划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政府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咨询与监测机构领会改革精神、把握改革方向、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排污许可政策解读及实操应用高级培训,是面向排污企业、监测和咨询机构开展的专业培训,旨在正确解读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思路,阐明主要内容、实施计划及相关配套工作,讲解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与监管的流程及关键点,推动企业树立持证依法排污意识、落实环境主体责任,加强排污许可专业队伍建设,培育排污许可第三方机构,提高“一证式”环境管理效能。


二、培训对象


咨询与监测机构、环评机构、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的负责人、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权威解读排污许可制国家顶层设计思路、总体要求,全国统一排污许可平台使用流程及试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


(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权威解读,包括排污许可制改革思路介绍、全国排污许可制现状、存在的问题、国外排污许可先进经验、实施方案的内容等。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权威解读,包括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及许可证样本、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守法承诺及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等。


(三)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详细讲解,包括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


(四)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应用,包括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思路介绍、固定源(水、大气)编码规则介绍、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信息公开、申请、审批功能及流程介绍等。


四、培训形式


专家讲授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形式。


五、培训师资


环境保护部及排污许可制顶层设计专家,《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及《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及试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主要编写组技术负责人员,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六、培训报名


1.自愿报名参加。拟报名人员需先登陆“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报名系(http://www.eia.net.cn/trainingonline/)”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报名。


2.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如需取消或改报其他期次,请于该期名单发布前自行注销后重新报名。


3.各期培训地点、学员名单的相关要求等,将于开班前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www.china-eia.com)”另行通知。


七、培训安排


计划培训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计划培训地点
2016年12月11月24日 10时吉林、北京、山东
2017年1月11月24日 10时陕西、广东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4918627,010-84915327




关于举办地方排污许可制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加大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的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制度内涵和改革方向,落实环境保护部有关排污许可培训工作任务要求,我中心定于2016年11 -12月举办三期地方排污许可制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 11月24日至25日。11月24日14: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11月26日返程。


第二期培训时间:11月26日至27日。11月26日14: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11月28日返程。


第三期培训时间:12月1日至2日。12月1日14: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12月3日返程。


二、   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


三、   培训对象


省级及各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排污许可相关管理人员1-2名。参加培训地区、期次及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省级环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安排省级及地市级环保部门,确保有核发任务的各地市级环保部门人员能参加培训。 


四、   培训内容


结合排污许可试点行业、区域实施进度,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和要求、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解读、造纸和火电两个试点行业具体实施方案讲解等内容。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2。


五、   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各期培训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地市级环保部门排污许可相关人员报名,确定其中1人作为联系人,并于2016年11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wxkhy@acee.org.cn。由于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接待能力及会场限制,请各地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控制人数。


(二)请参加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提前安装IE9及以上的浏览器,以便进行现场联网操作。


(三)   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不收培训费。


(四)   培训班安排接站车,具体接站时间和乘车路线见附件3。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  王焕松

电话:(010)66556869,15313119655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忠华  (010)84915327,13601356106

乔  皎  (010)84918627,13581821840

王文娟  (010)84920646,13811036278

传  真  (010)84918627,84920646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刘继元电话:(010)58719866,13683071512 


附件:1、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管理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培训课程设置

         3、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附件详情请参见中国环评网(http://www.chinaeia.com/zzglypx/jzpx/ztpx/23724.htm)  

                             

   编辑: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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